作者:tmx发布时间:2010-6-13 12:25:49阅读次数:389各学院、各班级: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本着“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教育理念,今年5月份学校组织开展了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其中包括承诺签名、知识讲座、安全演练、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8大版块近20项内容。通过这些“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我校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但是随着天气逐渐转热,加之今年桂林雨水较多,不明水域和不安全水域增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减少和遏制青年学生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学生下河游泳,并决定近期在全校开展一次“严禁下河游泳——珍爱生命,杜绝溺水”的专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对游泳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同时帮助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了解掌握防溺水及自救互救常识,以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2--20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一)在6月13日前,各学院务必以班级为单位,在对本班级同学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现象进行摸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严禁下河游泳——珍爱生命,杜绝溺水”主题班会,要求必须涵盖如下内容:
1、宣讲学校严禁下河游泳相关规定;
2、通报“4•30”溺水事件相关情况,并结合我校历年溺水身亡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3、学习预防溺水相关知识;
4、引导学生座谈自身或周边同学可能存在的在河流区域的相关活动现象及其潜在危险性,逐人承诺不私自下河戏水游泳,并签署上交书面安全保证书。
主题班会之后,对发现的有过下河戏水游泳现象的同学,除继续加强教育之外,要联系家长,请求家长协同进行安全教育。
(二)学校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1、学工处负责在校内宣传栏进行溺水事件警示教育相关宣传,以便全校学生学习;
2、宣传部负责通过广播进行宣传,告知学生学校严禁下河游泳的规定,以及宣传预防溺水相关知识。
(三)举行“严禁下河游泳——珍爱生命,杜绝溺水”大型签名活动
在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分别举行签名活动,引导同学们加深对“安全无小事,事事有安全”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严禁下河游泳的规定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生命重于泰山。青年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尤其是夏天已到,暑假临近,各类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各学院、各班级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院、各班级要从溺水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要多方联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要及时劝阻,切实降低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率。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加强教育监管,强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重视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大力宣传学校对学生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水域。要加强对水上安全救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学生普及水上安全救生知识,引导学生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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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1982年至今我校溺水死亡学生情况
据教育部等单位对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有1.6万名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溺水、交通或食物中毒等事故,其中溺水和交通仍居意外死亡的前两位, 其中溺水和交通仍居意外死亡的前两位。桂林市每年溺水死亡的人数都在两位数字,其中几乎每年都有高校学生溺水死亡事情发生。从1982年5月至今,我校因游泳非正常死亡学生共计15人。这些事件的发生,既终结了本不该终结的青年学生的生命,也给当事人家庭带来了莫大的悲伤和不幸,为广大师生敲响了警钟。为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特将我校因私自下河游泳导致非正常死亡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汇编,以引起全校师生对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1、饶××,男,水工81级学生,山东蓬莱人,于1982年5月29日到漓江游泳,溺水身亡。
2、徐××,男,水工86级学生,河北廊坊人,于1987年6月到漓江游泳,溺水身亡。
3、刘××,男,物探87级学生,陕西人。1988年4月30日下午,该同学擅自到漓江木龙洞水域游泳,溺水身亡,身亡时年仅19岁。
4、刘××,女,地质专业87级学生,贵州遵义人。1988年7月的一天,与同学到小东江游泳,溺水身亡,当时年仅19岁。
5、张××,男,化探专业88级学生,黑龙江人。1989年6月的一天,在民俗风情园附近水域游泳时,溺水身亡。
6、马××,男,分析89级学生,甘肃陇西人。1990年7月到广西临桂县两江镇参加社会实践,在该镇旁边的小河内溺水身亡。
7、石××,男,地质89级2班学生,黑龙江人。1992年6月的一天,私自一人到大河乡附近看书,临近中午时到漓江上游大河乡段洗澡,掉入河床挖沙坑,溺水身亡。
8、黎××,男,高分子专业98级1班学生,广西玉林人。2000年6月28日,与另一个同班同学到漓江伏波山附近水域游泳,溺水身亡,死时年仅20岁。
9、赵××,男,计算机应用专科97级学生,河北省保定市定州人。2000年7月1日从我校毕业,在桂林市一民营企业工作,工作仅一天,即2000年7月2日晚与朋友一起到桂林市小东江游泳,溺水身亡,身故时年仅20岁。
10、吴××,男,给排水2000级学生,四川绵阳人。2001年11月21日,擅自到漓江伏波山一带危险水域游泳,溺水身亡,当时年仅20岁。
11、邓×,男,给排水专业2001-1班学生,湖北汉川人。2002年5月3日下午3点半左右,与同一宿舍4名同学私自到桂林市漓江伏波山河段危险水域游泳,不幸沉入水底溺水身亡。经过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多方努力,于5月6日上午10点钟左右,在漓江下游(净瓶山大桥下游数百米处)才打捞到他的尸体,当时年仅20岁。
12、黄××,男,给排水2001级学生,福建南安人。2002年5月3日,与同一宿舍4名同学私自到桂林市漓江伏波山河段危险水域游泳,因溺水时被呛,经送桂林市急救中心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年仅19岁。
13、陈××,男,成教2000级脱产班计算机应用大专班学生,中共党员,广西桂平人。2002年9月1日下午5时与本班两名同学去漓江游泳,在从漓江对岸帝苑饭店向伏波山游泳过程中溺水身亡,当时年仅24岁。
15、张××,男,地物08-1班学生,山西临汾人。2010年4月30日下午在雁山区良丰村委岭头上村良丰河溺水身亡,年仅22岁。
亲爱的同学们,安全无小事。我们要做到长鸣警钟,常抓不懈。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我们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附件2:
防溺水救护常识
一、认识溺水
溺水是指大量水液被吸入肺内,引起人体缺氧窒息的危急病症,多发生在夏季,游泳场所、海边、江河、湖泊、池塘等处。溺水者面色青紫肿胀,眼球结膜充血,口鼻内充满泡沫、泥沙等杂物。部分溺水者可因大量喝水入胃、出现上腹部膨胀。多数溺水者四肢发凉,意识丧失,重者心跳、呼吸停止。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二、如何防溺水
游泳时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要留意警告牌,选择有救生员和救生设施的正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3、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4、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5、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6、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三、自救方法
游泳时万一溺水,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积极自救,千万不要试图将整个头部伸出水面,这将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将头伸出水面是不可能的,这种必然失败的作法将使落水者更加紧张和被动,从而使整个自救功亏一篑。如果是肢体抽筋,可采取下列自救方法:
(一)对于不熟悉水性意外落水,而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拚命挣扎,这样只能使体力过早耗尽、身体更快地下沉。
正确的自救作法:1、落水后首先应立即屏住呼吸,踢掉双鞋,然后放松肢体等待浮出水面(因为肺脏就象一个大气囊,屏气后人的比重比水轻,所以人体在不中经过一段下落后会自动上浮。)2、当感觉开始上浮时,应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不要胡乱挣扎(只要不胡乱挣扎,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你的口鼻将最先浮出水面可以进行呼吸和呼救。)3、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只要能维持口鼻略浮出水面能进行呼吸和呼救就可以了,以平静的心态等待救援者到来。4、当救助者出现时,落水者只要理智还存在,绝不可惊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让他带着你游上岸。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反而连累救助者的性命。
(二)对于会游泳的人发生溺水多是遇到了意外,手足抽筋是最常见的。
1、若是手指抽筋,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
2、若是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帮助抽筋腿伸直,大腿抽筋,可同样采用拉长抽筋肌肉的办法解决。
四、他救方法
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若不会游泳最好不要冒然下水救人,首先应向有人的地方高声呼叫,同时尽快找到方便可取的飘浮物抛给落水者,如救生圈、木块等。如实在没有,救助者可迅速脱下长裤在水中浸湿,扎紧裤管充气再扎紧裤腰后,抛给落水者。并告知不要试图爬上去依靠它挣扎上岸,只能用手抓住,借以将头浮出水面呼吸,耐心等到救援人员到来;救助者也可找到长竹竿、长绳或将腰带围巾连接后抛给落水者拉他上岸;如果在冬季发现踩破冰面的落水者,救助者一定要伏卧在冰面上向其接近,尽量减轻身体局部对冰面的压力,以防压破冰面跌入水中,然后在将围巾、长绳或竹竿抛给落水者拉他上岸。
如果救助者会游泳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有条件者应尽可能携带飘浮物下水救人,让落水者抓住飘浮物救助者再协助其游向岸边;如果没有飘浮物,救助者向落水者接近时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其抓住,最好从落水者的背后靠近,一手从落水者前胸伸直对侧腋下,将其头紧紧夹在自己的胸前拉出水面,另一只手划水,仰泳将其拖向岸边,对于神志清醒者要大声告知,只有放弃挣扎听从指挥才能活命。
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使落水者的头面部露出水面,一可以保证其顺利呼吸,二可以减轻落水者的危机感和恐惧感减少挣扎,使救助者能够节省体力、顺利地脱离险境。救助者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是十分危险的情况,因为在水中与其纠缠将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最终将无法实施救助甚至体力耗尽而丧命。
抢救者如果水性不高,切不可从正面去拉溺水者,否则溺水者会牢牢抓住你的手臂,或搂住你的颈部而使你动弹不得,两人会同归于尽,要看看落水者的位置,快接近时即潜入水下绕到其背后,用单臂夹住其头部实施救助,这样可以使落水者无法抓到你的任何部位。救援时如不慎被溺水者紧抱缠身,救助者应临危不乱,将落水者向上托出水面的同时自己主动下沉,落水者一旦在水面上呼吸到空气就不会拼命抓紧下沉的人体,此时救助者再伺机解脱完成救助。
五、溺水者上岸后的急救方法
1、首先应清除溺水者口中、鼻内的污泥、杂草等异物,取下活动的假牙,以免坠入气管。保持呼吸道通畅。解开紧裹胸壁的内衣、胸罩、腰带等,使呼吸运动不受外力束缚。这个过程应火速完成。
2、对于尚有心跳呼吸,但有明显呼吸道阻塞的溺水者,先行排水处理,方法是:救助者一腿跪地一腿屈膝,将溺水者腹部置于屈膝的大腿上,使其头部下垂,然后拍其背部使口咽部及气管内的水排出。排水处理应尽可能缩短时间,动作要敏捷,如果排出的水不多,绝不可为此多耽误时间而影响其它抢救措施。
3、如判断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在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条件下,立刻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人工呼吸在最初向溺水者肺内吹气时必须用大力,以便使气体加压进入灌水萎缩的肺内,尽早改善窒息状态。在现场抢救的同时应迅速请医务人员到场参与抢救。经现场初步急救后,应迅速转送附近医院继续心肺复苏治疗。在转送途中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不应间断。
4、经现场急救溺水者心跳呼吸恢复以后,可脱去湿冷的衣物以干爽的毛毯包裹全身保暖;如果在寒冷的天气或长时间的水中浸泡,在保暖的同时还应给予加温处理,将热水袋放入毛毯中,注意防止烫伤发生。